国家发改委网站5月8日消息,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。
以下为原文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第18号
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。
主任:郑栅洁
2024年4月12日
我国首次实现全区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。12月15日,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上,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